许多年后,江驰都一直记得那天晚上:
他跟在她后面,看着她满怀期待的走进那条黝黑的小胡同。
面馆没有了,她失魂落魄的出来,最后和他一起坐在小板凳上,在路边吃烧烤——
她话不多,哪怕是在听他讲话的时候,神色里也带着一种心不在焉的慵懒和散漫。
吃完后,她付了烧烤钱,拒绝了他要送她回家的请求,并且飒飒的来了一句:“坏人不遇见我就不错了!”
那晚的星星很亮,月圆花好!
他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开车回家,悄悄开车跟在她后面。
结果被她察觉到,似乎有些不高兴,狠踩油门儿,超越了前面的几辆车,拐弯进了另一条巷子,之后就没了踪影!
江驰败兴而归,却第一次意识到:帅气飒爽的女孩子,比剧本里的那些傻白甜可爱多了!
“我跟着陆姐和小叶去海城了”,江驰说:“这边的贝雕很好看,我买一些寄给你……”
唐筝不等他说完,就忍不住笑了:“你要是跑遍全国,那我家里是不是就能开店卖各种土特产了?”
江驰被逗乐了:“这倒是个不错的营生!”
顿了顿,他又说:“你什么时候进娱乐圈?”
要是进了娱乐圈就好了,跟他和小叶,还有陆姐在一起。
她资质不错,陆姐的路子野,肯定能将她捧红——
就算是半红不紫,可是和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工作,也总好过和顾家的那群人在一起!
唐筝一愣:“……我有说过我要进娱乐圈吗?”
明明她对娱乐圈半点兴趣都没有,更加没有透露过进娱乐圈发展的意思!
江驰也很奇怪:“你不想进这个圈子吗?那你干嘛要拜陆姐为师?”
陆姐可是新锐经纪人,每天打交道的不是大牌明星,就是各路的导演制片人。
拜她为师,要么想当经纪人,要么想当明星——总归是跳不出娱乐圈就对了!
再说,她和小叶关系也不错的。
小叶现在也小有名气了,她条件也不错的,走又甜又飒小姐姐的路线,没准会赶超小叶!
“拜师是为了别的事儿,跟这个没关系!”
唐筝说完,思忖了下,又道:“我师父——她很厉害,不光是在娱乐圈很厉害,我跟着她学到了很多东西。”
江驰缓缓哦了声,又说:“不进娱乐圈也行,你开心就好了……”
唐筝打断了他:“你是不是最近一直在吃我们家的瓜,所以特意打电话过来安慰我?”
江驰的呼吸微微一滞:还真是被她猜中了!
这个段时间,有关于顾家的爆款新闻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冒出来,就算是江驰想忽略都不行!
之前的一些内容也就罢了,他并不是个喜欢扒人家家长里短的。
但是他能看得出来:顾平川对唐筝这个亲女儿是真的不待见,甚至是有些敌视的。
所以在唐筝即将面临牢狱之灾时,顾平川选择坐视不理,甚至是落井下石,连唐筝的负面新闻都选择了无比消极的冷处理!
江驰没有当过父母,但是他的身份是父母的儿子,是侄儿的二叔!
他犯了错,他父母会打会骂,但是舍不得他去坐牢。
侄儿不是他生的,但是是他大哥留下来的骨血。
要是侄儿也落到四年前唐筝的境地里,他会想尽办法保护他,然后查明真相!
对于顾平川那样一个事业有成的集团老总来说,查明一件事儿真的不难。
但是他没有,他放弃了自己的女儿。
而四年前,唐筝才刚满十八岁。
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女生,应该被家里宠着护着的。
所以,要经历多少的磨难和挫折,才能让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孩子,变得像现在这样,能笑着对他说:坏人不遇见我就不错了——
她一定见过最狠毒的人,最丑恶的心!
“算是吧”,江驰嘿嘿笑了:“不过,最难过的时候都过来了,也没必要为此而难过——你说是不是?”
唐筝哼了声:“我怎么可能会难过?”
这出大戏,她可是导演!
演员有可能会入戏,导演可不会。
再说,早在师父告诉她一切真相的时候,唐筝就已经对家人彻底死心,不抱有任何希望了!
没有希望,也就没有失望!
不过,江驰的安慰,还是让她觉得舒服了很多,所以反过来安慰他:“放心吧,我会很好,不会难过的。”
“那就行!”
江驰略感欣慰,又说:“我最近有点忙,暂时可能回不来榕城……”
红灯已经熄了,唐筝准备开车,便说:“那就好好工作吧!”
顿了顿,又道:“等你忙完,回榕城再聚!”
江驰:“好啊,一言为定!”
挂断电话,唐筝深深吸气,放好手机,准备开车。
到了厉御风的嫣园时,已经是下午了。
盛夏时节,嫣园的景致也变得格外好,到处浓郁的绿,让人感受到一种极其强悍的生命力。
江森带着她进门,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廊檐下的男人:穿着一身米白色的家居服,坐在椅子上,一边把玩着手里的小烟斗,一边看着佣人们帮鸵鸟洗澡——
论姿态,像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八旗子弟!
他看到她进来,笑着招呼她:“你最近这么火,竟然还有空到我这儿来?”
顾家的新闻,已经连续很长时间霸占新闻的头条版面了,不但抢了明星的风头,就连最近买营销的几个小演员也亏了本儿!
不过,唐筝的这波操作还算是不错的:
欲扬先抑,把自己给贬低得不成样子,然后再发布那则帖子,既揭穿了顾平川的真实面目,又洗白了自己。
就连她之前在大庭广众之下扇苏婉仪耳光,也变得合乎情理,甚至是大快人心!
唐筝嗯了声,扯了下嘴角:“这出戏,您看着还满意?”
“当然!”
厉御风说:“有**有反转,很不错了!”
至少,没有让他失望!
他看着她在跟前的雕花小凳子上坐下来,又问:“有事儿找我?”
唐筝点了点头,说:“我想再买进一些顾氏集团的股票,保证我手里的股权,和在公司的话语权!”
两人之前约好:顾平川的家事,由唐筝自行解决。
但是,涉及到顾氏集团,她需要和厉御风商量着来。
因为厉御风已经投资进了顾氏,这其中涉及到了金钱和利益的牵扯。
而且,唐筝毕竟年轻,还没有毕业,在某些方面,未必会是顾平川的对手!
公司的事儿,最好集思广益,两人商量着来!
他听了唐筝的话,也点了点头:“确实是个买入的好机会,可以去做!”
唐筝嗯了声,又说:“我今天去见了朱经理,他说顾平川前两年在日本成立了一家公司,很神秘……”
那家公司名叫新远,一直没有上市,所以没有财报可查,但是和顾氏集团有过生意上的往来——
也就是左手倒右手,专门为顾平川敛财的!
唐筝最最担心的地方也在这儿:万一顾平川狗急跳墙,挖空了顾氏集团也不是没可能。
烂摊子不是那么容易收拾的,万一走到了破产清算的那一步,唐筝怕是也无力回天!
她不想外公辛辛苦苦一辈子创立的商业帝国,就这样毁于一旦!
厉御风也眯了眯眼:“这倒不意外……”
俗话说,狡兔三窟,尤其像顾平川这样的人,几乎会习惯性的给自己留后路。
他说:“新远那边,我找人帮你盯着,你暂且不要打草惊蛇!还有……”
厉御风蹙眉,正想着如何做,另一边,手机已经响了起来。
他伸手接了起来:“喂……”
说话间,自顾自打起了电话,丝毫没有要回避的意思。
唐筝听着,似乎是朋友的电话,便站起身来,朝着正在洗澡的鸵鸟走去——
无意冒犯人的隐私,哪怕他并不介意。
人虽然躲远了,包包还放在原处。
厉御风抬眼,很快就被她包包上的小挂饰吸引了视线……
展开全部内容